222.244.70.* 2016-12-17 09:39:39 |
導讀:深化機關事業單位工資制度改革,完善艱苦邊遠地區津貼制度,規范完善改革性、獎勵性補貼,研究建立地區附加津貼制度,建立動態調整機制。
努力保持城鄉居民收入穩步增長,到2020年與全國水平的相對差距有所縮小,比2011年翻一番。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推動形成工資性收入、財產性收入、經營性收入、轉移性收入多渠道促增收的新格局。
一、多措并舉促進增收
深化機關事業單位工資制度改革,完善艱苦邊遠地區津貼制度,規范完善改革性、獎勵性補貼,研究建立地區附加津貼制度,建立動態調整機制。研究出臺市州和省直機關公務員職務與職級并行制度,完善事業單位績效工資政策。深化企業工資制度改革,依法推進工資集體協商,形成員工工資決定和正常增長機制,完善**工資保障和調整機制,建立國有企業負責人薪酬管理制度。健全治理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長效機制。通過提高城鄉低保標準、特困人員補助標準等增加低收入人員收入。通過創辦市場主體、鼓勵投資興業、健全住房制度、拓寬投資理財渠道等多方面增加居民經營性收入和財產性收入。堅持農牧業內部與外部增收并舉,政策補貼與項目增收互動,產業發展與勞務輸出增收互促,努力增加農牧民收入。
二、加大收入分配調節力度
以市場為基礎完善收入初次分配機制,加快健全以稅收、社會保障、轉移支付等為主要手段的再分配調節機制,形成居民收入增長和經濟增長、生態優化同步,勞動報酬提高和勞動生產率提高、生態產品增加同步的收入增長長效機制,穩定增加城鄉居民收入。實施縮小收入差距政策,明顯增加低收入者收入水平,擴大中等收入者的比重。建立面向藏區干部職工工資收入、津補貼、體檢、取暖等方面的差別化政策。強化收入分配監管,保護合法收入、規范隱性收入、取締非法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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