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hima01 119.127.243.* 2016-11-19 12:18:01 |
廣告語能夠進行商標注冊的例子雖然不多,但是也存在成功的案例。據北京芝麻網了解到注冊廣告語這類商標的***不高,一般不超過2成。由于廣告語往往較長,比較繁復,且缺乏顯著性,但是申請客戶不少。事實上,從目前商標的審查現狀來看,廣告語最終能夠作為商標申請注冊成功的案例的確非常少。
通用語句和非**性或者缺乏顯著性語句作為商標申請注冊,原則上講是很難獲得批準的。不過在廣泛的應用過程之中取得顯著性的除外,就是說聽到這個廣告語,消費者就會想到某個品牌,所以商家肯定希望**使用這樣的廣告語。
國內有不少成功的廣告語,但是缺注冊失敗了。例如2007年,美商NBA申請注冊“奇跡在這里產生”,商標申請被駁回;2008年,桂林天和藥業申請注冊“早貼找輕松”,商標申請被駁回;2009年,土豆網申請注冊“每個人都是生活的導演”,商標申請被駁回。這些毫無疑問都是十分精彩并且成功的廣告語,但是卻遭遇了商標注冊申請的“滑鐵盧”。
首先需要注意的是,廣告語與商標還是存在本質上的差異。從文義和表達來講,廣告語是“短語、語句”,重點在于表達品牌理念、商品或服務特點,更側重于聽讀方面的感受,希望通過富有韻致、朗朗上口的“短語、語句”廣而告之,讓消費者聽到看到、理解然后記住。
但是根據《商標法》第8條,商標可以是“任何能夠將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商品與他人的商品區別開的標志”。商標是“標志”,重點在于標識商品或服務來源,告訴消費者標有該標志的商品或服務來源于哪里,因此既不需要表達通順,也不需要消費者理解其表達。它可以是詞語、圖形,甚至是奇怪的標志,只要標志足夠特別,具有顯著特征能夠讓消費者識別,標志就具有了固有顯著性,可以申請注冊為商標。
北京芝麻網認為很多商標注冊失敗是因為廣告語的形式在消費者心智中未被認為是一種指示性標志,所以不具備識別性。識別性是判斷廣告語是否有顯著性的前提條件,如果由短語或者句子組成的標志屬于慣常用語,則相關公眾通常將其作為廣告宣傳而非商標加以識別,該短語或者句子無法發揮識別商品來源的作用,因而不具有商標的固有顯著特征。
**,如果還是想利用廣告語進行商標注冊的企業,北京芝麻網給出以下三個建議:
**,避免使用有完整語法結構的句子來申請注冊商標。
第二,將“廣告語”放入一個圖形標志中,使整體成為一個具有商標識別性的標志。
第三,通過與一個**的注冊商標并列使用,以增加其顯著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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